第72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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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書太快的時候,被書頁割傷是一件還算尋常的事情。
不止是書頁,還有過薄的勺子可能會弄疼嘴唇,有人會在經過草叢時被葉片割傷……摘花飛葉皆可傷人一直都代表著武學修行到極致的境界,但實際上,我認為,這句話還可以延伸出另一種意思——任何東西只要使用得當,都能夠成為殺人的武器。
風箏線是我經過考量後選擇的常備武器。
人們時常忽略這種韌性和強度都很高的膠質線,不過常常放風箏的人知道,它能輕易切開血肉,速度稍快一點,切斷骨骼也不在話下。再加上用處多、殺傷範圍廣、大量購買不惹人生疑的特點,風箏線實屬殺人越貨必備之物。
而且盡管我慣用刀,但殺雞焉用牛刀的道理我還是很讚同的。
偷偷摸進來的一共有四個人,一個高壯的大漢,三個瘦瘦的小個子,其中一個小個子用什麽工具開了鎖,留在門外斷後,另外幾人打開手電筒,特別囂張的就進來了。
慣犯?這麽明目張膽。
我沒吭聲,先把風箏線釘進墻面,等他們把電筒的光照在床尾迅速包抄過來之後才冷不丁一收線,把他們絆倒在地上,然後一甩手,勾著門外站崗那人的脖子,把他拖了進來。
門“啪”地鎖上了,我沒做什麽動作,但燈光亮起,照在這四個人疼得齜牙咧嘴的臉上。他們張著嘴嚎叫,最壯實的那一個還死死掐著脖子,整臉帶脖子漲得通紅,耳下的青筋崩炸鼓起,卻只能發出“嗬嗬”的氣聲,像上了岸垂死的魚一般徒勞地張合著嘴。
他們的慘狀像是默劇裏的誇張動作一樣,激烈的沖突在無聲中迸發,幾乎充滿了藝術性的幽默和魅力。
我見過太多次類似的場面了,偶爾我會為此發笑,生命的脆弱和卑微被展現得淋漓盡致,假如我手上有一部攝影機,那麽這個畫面應該足夠讓我躋身世界一流導演的行列。
可我並不感到開心,正確地說,我從來不會因為折磨他人感到開心。
“我以前住客棧的時候,也遇到過你們這樣的人。”我靠在背後的軟墊上和他們說話,像很多很多年前,我心如止水地和那些將要死在我手上的人聊天那樣,“半夜過來,商量著先搶了我的財物,再把我賣給窯窩。”
那是一個懶洋洋的季節,我在某個臨時洞府中療傷後出來,所以也說不清是春天還是秋天。
我隨意進了一個城鎮,喬裝作單身上路的大家小姐。這不是我第一次扮成這種身份,也不是最後一次,扮成不好惹的壯漢或者和尚、道士的次數最少——我走江湖又不是為了避開麻煩,恰好相反,我通常都是最看熱鬧不嫌事大的那一個,我自己的熱鬧也算。
有錢、天真又孤身在外的女人,總會惹來各方覬覦。
其實我就是勾.引別人來找我麻煩。我一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,要是一直沒人來犯我,那我就想辦法招惹人來犯我;要是還沒人來犯我,那我也不知道我會再做出什麽事來。
修仙啊,一人功成赤地萬裏,而我功成又豈止是赤地萬裏?我的功成是踩著整個修真.界上位,是無數個功成的修士堆砌而成,我每殺死一個都能隱隱感覺到靈氣的分解和世界的歡快,那些白骨累累、血肉重重,不知能不能填滿不能望到彼岸的無盡海。
我一再告誡自己說謹守底線。可是謹守底線個鬼啊,我還有底線這玩意兒嗎?我自己都搞不清楚。
“活得清醒可真累,真的。”我對他們說,“要是做個糊塗鬼,那我多開心啊。想睡就睡想殺就殺,愛幹嘛幹嘛,活得痛快——雖然我現在也挺痛快的,可是這種痛快真他媽難過。”
我又停了一會兒,看著他們在恐懼中漸漸冷靜下來的眼神,忽然又笑了,輕輕一彈手指,用四條風箏線勒緊他們的脖子。我勒得那麽緊,就好像砍柴的老婦人拼盡全力系上盡可能多的柴火,而他們就是那些柴火,不能說、不能動,只有惡鬼般猙獰的面孔能夠顯示他們的痛苦。
我的手堅若磐石。
“其實也沒多難過。”我輕輕地說。
只是他們有力的脈搏順著線延伸到我的手心,又從我的手心滲進我的鮮血,從我的鮮血經由我的心臟。
四張大小不一、各不相同的臉,卻都是相同的醬紫色,目眥俱裂,凸出眼眶的眼球上血絲遍布,瞳孔裏時如出一轍的仿佛逃脫地獄後才有的詛咒和怨恨。我看著他們出神,卻好像感受到遙遠的、遙遠的,充盈著靈氣和桐油特殊香味的風,還有青衣上淡淡的苦香。
“你們知道為什麽大家都怕我嗎?”我問他們,但我知道他們沒法給出回答,因為我根本不需要回答。我只是略微留出一段時間的空隙,然後自己接話說,“我殺了好多人,好多好多人。”
“你們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嗎?”
我看著他們,精確地控制著力道,讓折磨有片刻的松懈,好恢覆他們的神智,聽我把話講完。
“其實我也沒有數,大概當時年青一代的修士都被我殺得七七八八吧,到最後逃回去的十不存一。那才是我第二次開葷呢……不,也不對,算是頭回開葷。”
那次是正道的低階修士不知從哪兒得到的消息,找到了一個小型的魔修窩點。坐鎮的沒什麽高手,一群修士仗著人多勢眾,而且修為差距也不大,就雄赳赳氣昂昂地過來除魔衛道,剛巧我和我的前主人就在那裏修整。
扯你媽的剛巧。
剛巧那群修士就和另一行修士匯聚,剛巧事情就越鬧越大,趕來的魔修正道越來越多,剛巧我的前主人就為了保護我而受傷,剛巧到最後不知是誰洩露消息,他們找到了一部上古的功法——上古,誰都知道上古時期得道升仙就跟啃白菜一樣容易,資源大把神功遍地——一團混亂,我趁機殺了我的前主人。
真是有意思,一個個剛巧都是幾千年出一回的事情,那一天裏頭給湊齊活了,唱了一曲烏煙瘴氣的大戲,雲裏霧裏,諱莫如深,一些人冷眼旁觀一些人高坐釣魚臺,兜兜轉轉,稀裏糊塗,功法就到了我的手上。
你們猜怎麽回事?就在殺了我的前主人那一刻,我忽然就明白了這部功法。
是前主人臨死給我的。以他的死亡為契機,以我的刀為載體,他死去的同時所有他原有的靈氣洶湧地註入我的身體,然後我的心中忽然湧上無邊無際的殺意。
我所見過的黑暗,就是這些魔修締造的。他們是魔修之中爛得惡臭撲鼻的那一群,每一個人的臉都是我的噩夢。所有的在我前主人手下的忍耐、屈辱,突然有了一個突破口,為了洩憤,為了灼燒我心口的感情,或者也有別的什麽原因,我大開殺戒——
和殺死一條魚、一只雞,沒有什麽區別。
但他們的血液裏,都是剔透的被靈氣沖刷洗滌之後沁人心脾的香氣,像極了穿著一身青衣。
正道,魔修,皆是如此。
為什麽要殺正道修士是個好問題,我後來也思考過,得出的唯一一個答案是我不在乎,我不在乎死的人是誰,我只是想要有人去死。
於是我就一直殺一直殺,殺到最後連綿不斷趕來的修士出現斷流,殺到疲憊和倦怠。
“他們趕過來的架勢就像自殺的旅鼠……我當時真該穿白衣服。”我最後下了結語,“用他們的血染紅,那件衣服一定會很美。”
聽起來很厲害對吧?其實不是的。凡間永遠有想要踏上仙途的小兒和少年,條件放寬一點,願意用一生搏一個機會的青年也大有人在。低階的修士無論殺多少都不算什麽,大概唯一的作用,就是讓他們都確定我是個魔修。
我是魔修嗎?也許吧,我從來都分不清。
對另一個世界的憎惡始終在我心裏,正如同對前主人的憎惡我從未忘記。我和這個世界不熟,這當然不是我殺人的借口,我殺人根本不要借口,所有的道德規範在我這裏都不覆存在,我只是一次次提醒自己,記憶那些感情的記憶,像是運動員用成千上萬次的訓練養成一種條件反射。
我殺了人,然後我感到痛苦。
因為我撕裂了,依然想要尋求完整。
這四個男人在死亡面前終於順服。我看了他們一會兒,看見他們的憎惡、怨恨逐漸轉變為卑微的祈求。我殺了無數人,卻忽然束手無策,不知如何是好。
回來之後真的發生了很多很好的事情,所有我想要的都唾手可得,友誼,親情,愛情,這很好,我牢記我所有的憧憬,我消耗殆盡的熱情。
但我這個人呢其實一直都蠻神經病,不是穿越之後才這樣。
我很愛我的前主人啊真的,你們知道那種感覺嗎,全世界只有他可以相信,除他以外全世界都不會傷害你。都兩百年了,我一個凡人,活兩百年夠意思了,多少人求都求不來,老實說他真的沒折磨我,他只是要我聽話,嚇嚇我罷了,當時覺得嚇得太狠,現在也就那樣而已。
但我還是殺他。
我看了他們一會兒,收緊了線,越收越緊,四個腦袋便像熟透了的水果一樣掉下來,砸出鮮紅的汁水。
這也很好。
路是我走的,命是我活的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,可我做什麽要成佛?改邪歸正大團圓結局,可是大團圓結局總是無趣。
既然天堂我去得,那地獄我也去得。
作者有話要說: ……大綱有四個結局線,有兩個的路已經堵死了。
最好的兩個結局,但不是最合適的。
雖然我行我素但是還是挺忐忑。
其實這四個線都是HE信我!!只不過,嗯,在女主眼裏都是HE,可能不太符合主流……
管它呢反正我也不是為了紅寫這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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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止是書頁,還有過薄的勺子可能會弄疼嘴唇,有人會在經過草叢時被葉片割傷……摘花飛葉皆可傷人一直都代表著武學修行到極致的境界,但實際上,我認為,這句話還可以延伸出另一種意思——任何東西只要使用得當,都能夠成為殺人的武器。
風箏線是我經過考量後選擇的常備武器。
人們時常忽略這種韌性和強度都很高的膠質線,不過常常放風箏的人知道,它能輕易切開血肉,速度稍快一點,切斷骨骼也不在話下。再加上用處多、殺傷範圍廣、大量購買不惹人生疑的特點,風箏線實屬殺人越貨必備之物。
而且盡管我慣用刀,但殺雞焉用牛刀的道理我還是很讚同的。
偷偷摸進來的一共有四個人,一個高壯的大漢,三個瘦瘦的小個子,其中一個小個子用什麽工具開了鎖,留在門外斷後,另外幾人打開手電筒,特別囂張的就進來了。
慣犯?這麽明目張膽。
我沒吭聲,先把風箏線釘進墻面,等他們把電筒的光照在床尾迅速包抄過來之後才冷不丁一收線,把他們絆倒在地上,然後一甩手,勾著門外站崗那人的脖子,把他拖了進來。
門“啪”地鎖上了,我沒做什麽動作,但燈光亮起,照在這四個人疼得齜牙咧嘴的臉上。他們張著嘴嚎叫,最壯實的那一個還死死掐著脖子,整臉帶脖子漲得通紅,耳下的青筋崩炸鼓起,卻只能發出“嗬嗬”的氣聲,像上了岸垂死的魚一般徒勞地張合著嘴。
他們的慘狀像是默劇裏的誇張動作一樣,激烈的沖突在無聲中迸發,幾乎充滿了藝術性的幽默和魅力。
我見過太多次類似的場面了,偶爾我會為此發笑,生命的脆弱和卑微被展現得淋漓盡致,假如我手上有一部攝影機,那麽這個畫面應該足夠讓我躋身世界一流導演的行列。
可我並不感到開心,正確地說,我從來不會因為折磨他人感到開心。
“我以前住客棧的時候,也遇到過你們這樣的人。”我靠在背後的軟墊上和他們說話,像很多很多年前,我心如止水地和那些將要死在我手上的人聊天那樣,“半夜過來,商量著先搶了我的財物,再把我賣給窯窩。”
那是一個懶洋洋的季節,我在某個臨時洞府中療傷後出來,所以也說不清是春天還是秋天。
我隨意進了一個城鎮,喬裝作單身上路的大家小姐。這不是我第一次扮成這種身份,也不是最後一次,扮成不好惹的壯漢或者和尚、道士的次數最少——我走江湖又不是為了避開麻煩,恰好相反,我通常都是最看熱鬧不嫌事大的那一個,我自己的熱鬧也算。
有錢、天真又孤身在外的女人,總會惹來各方覬覦。
其實我就是勾.引別人來找我麻煩。我一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,要是一直沒人來犯我,那我就想辦法招惹人來犯我;要是還沒人來犯我,那我也不知道我會再做出什麽事來。
修仙啊,一人功成赤地萬裏,而我功成又豈止是赤地萬裏?我的功成是踩著整個修真.界上位,是無數個功成的修士堆砌而成,我每殺死一個都能隱隱感覺到靈氣的分解和世界的歡快,那些白骨累累、血肉重重,不知能不能填滿不能望到彼岸的無盡海。
我一再告誡自己說謹守底線。可是謹守底線個鬼啊,我還有底線這玩意兒嗎?我自己都搞不清楚。
“活得清醒可真累,真的。”我對他們說,“要是做個糊塗鬼,那我多開心啊。想睡就睡想殺就殺,愛幹嘛幹嘛,活得痛快——雖然我現在也挺痛快的,可是這種痛快真他媽難過。”
我又停了一會兒,看著他們在恐懼中漸漸冷靜下來的眼神,忽然又笑了,輕輕一彈手指,用四條風箏線勒緊他們的脖子。我勒得那麽緊,就好像砍柴的老婦人拼盡全力系上盡可能多的柴火,而他們就是那些柴火,不能說、不能動,只有惡鬼般猙獰的面孔能夠顯示他們的痛苦。
我的手堅若磐石。
“其實也沒多難過。”我輕輕地說。
只是他們有力的脈搏順著線延伸到我的手心,又從我的手心滲進我的鮮血,從我的鮮血經由我的心臟。
四張大小不一、各不相同的臉,卻都是相同的醬紫色,目眥俱裂,凸出眼眶的眼球上血絲遍布,瞳孔裏時如出一轍的仿佛逃脫地獄後才有的詛咒和怨恨。我看著他們出神,卻好像感受到遙遠的、遙遠的,充盈著靈氣和桐油特殊香味的風,還有青衣上淡淡的苦香。
“你們知道為什麽大家都怕我嗎?”我問他們,但我知道他們沒法給出回答,因為我根本不需要回答。我只是略微留出一段時間的空隙,然後自己接話說,“我殺了好多人,好多好多人。”
“你們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嗎?”
我看著他們,精確地控制著力道,讓折磨有片刻的松懈,好恢覆他們的神智,聽我把話講完。
“其實我也沒有數,大概當時年青一代的修士都被我殺得七七八八吧,到最後逃回去的十不存一。那才是我第二次開葷呢……不,也不對,算是頭回開葷。”
那次是正道的低階修士不知從哪兒得到的消息,找到了一個小型的魔修窩點。坐鎮的沒什麽高手,一群修士仗著人多勢眾,而且修為差距也不大,就雄赳赳氣昂昂地過來除魔衛道,剛巧我和我的前主人就在那裏修整。
扯你媽的剛巧。
剛巧那群修士就和另一行修士匯聚,剛巧事情就越鬧越大,趕來的魔修正道越來越多,剛巧我的前主人就為了保護我而受傷,剛巧到最後不知是誰洩露消息,他們找到了一部上古的功法——上古,誰都知道上古時期得道升仙就跟啃白菜一樣容易,資源大把神功遍地——一團混亂,我趁機殺了我的前主人。
真是有意思,一個個剛巧都是幾千年出一回的事情,那一天裏頭給湊齊活了,唱了一曲烏煙瘴氣的大戲,雲裏霧裏,諱莫如深,一些人冷眼旁觀一些人高坐釣魚臺,兜兜轉轉,稀裏糊塗,功法就到了我的手上。
你們猜怎麽回事?就在殺了我的前主人那一刻,我忽然就明白了這部功法。
是前主人臨死給我的。以他的死亡為契機,以我的刀為載體,他死去的同時所有他原有的靈氣洶湧地註入我的身體,然後我的心中忽然湧上無邊無際的殺意。
我所見過的黑暗,就是這些魔修締造的。他們是魔修之中爛得惡臭撲鼻的那一群,每一個人的臉都是我的噩夢。所有的在我前主人手下的忍耐、屈辱,突然有了一個突破口,為了洩憤,為了灼燒我心口的感情,或者也有別的什麽原因,我大開殺戒——
和殺死一條魚、一只雞,沒有什麽區別。
但他們的血液裏,都是剔透的被靈氣沖刷洗滌之後沁人心脾的香氣,像極了穿著一身青衣。
正道,魔修,皆是如此。
為什麽要殺正道修士是個好問題,我後來也思考過,得出的唯一一個答案是我不在乎,我不在乎死的人是誰,我只是想要有人去死。
於是我就一直殺一直殺,殺到最後連綿不斷趕來的修士出現斷流,殺到疲憊和倦怠。
“他們趕過來的架勢就像自殺的旅鼠……我當時真該穿白衣服。”我最後下了結語,“用他們的血染紅,那件衣服一定會很美。”
聽起來很厲害對吧?其實不是的。凡間永遠有想要踏上仙途的小兒和少年,條件放寬一點,願意用一生搏一個機會的青年也大有人在。低階的修士無論殺多少都不算什麽,大概唯一的作用,就是讓他們都確定我是個魔修。
我是魔修嗎?也許吧,我從來都分不清。
對另一個世界的憎惡始終在我心裏,正如同對前主人的憎惡我從未忘記。我和這個世界不熟,這當然不是我殺人的借口,我殺人根本不要借口,所有的道德規範在我這裏都不覆存在,我只是一次次提醒自己,記憶那些感情的記憶,像是運動員用成千上萬次的訓練養成一種條件反射。
我殺了人,然後我感到痛苦。
因為我撕裂了,依然想要尋求完整。
這四個男人在死亡面前終於順服。我看了他們一會兒,看見他們的憎惡、怨恨逐漸轉變為卑微的祈求。我殺了無數人,卻忽然束手無策,不知如何是好。
回來之後真的發生了很多很好的事情,所有我想要的都唾手可得,友誼,親情,愛情,這很好,我牢記我所有的憧憬,我消耗殆盡的熱情。
但我這個人呢其實一直都蠻神經病,不是穿越之後才這樣。
我很愛我的前主人啊真的,你們知道那種感覺嗎,全世界只有他可以相信,除他以外全世界都不會傷害你。都兩百年了,我一個凡人,活兩百年夠意思了,多少人求都求不來,老實說他真的沒折磨我,他只是要我聽話,嚇嚇我罷了,當時覺得嚇得太狠,現在也就那樣而已。
但我還是殺他。
我看了他們一會兒,收緊了線,越收越緊,四個腦袋便像熟透了的水果一樣掉下來,砸出鮮紅的汁水。
這也很好。
路是我走的,命是我活的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,可我做什麽要成佛?改邪歸正大團圓結局,可是大團圓結局總是無趣。
既然天堂我去得,那地獄我也去得。
作者有話要說: ……大綱有四個結局線,有兩個的路已經堵死了。
最好的兩個結局,但不是最合適的。
雖然我行我素但是還是挺忐忑。
其實這四個線都是HE信我!!只不過,嗯,在女主眼裏都是HE,可能不太符合主流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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